蕪湖自動門廠家分享:民用建筑電氣設計中自動門的一般規定
1、適用于賓館、飯店、辦公大廈、醫院手術室及殘疾人活動場所等,人行出入口自動門的配電設計。
2、對于出入人流較多,探測對象為運動物體的場所(如賓館、飯店、辦公大廈等)宜采用微波傳感器。對于出入人流較少,探測對象為靜止或運動物體 的場所(如醫院手術室、殘疾人活動室等)宜采用紅外線傳感器或超聲波傳感器。
3、傳感器的工作環境應符合產品規定,如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傳感器安裝在室外時,應避免遭受雨淋。
4、傳感器宜遠離干擾源,并要安裝在不易受震動的地方,否則應采取防干擾或防震措施。
5、自動門的運行噪音不宜大于60dBA;需要特別安靜的場所(如醫院手術室等)則不宜大于45dBA.
6、自動門應由就近配電箱(屏)引單獨回路供電,供電回路須裝有過電流保護。自動門的過負荷保護裝置,應在電動機轉子堵轉時間內可靠動作,應裝設定時限過電流保護。轉子允許堵轉時間由制造廠給定,其時限應保證電動機起動時不動作。
7、在自動門的就地應對其電源供電回路裝設隔離電器和手動控制開關或按鈕,其位置應選在操作和維護方便且不礙觀瞻的地方。
8、自動門的所有金屬構件及附屬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均應按本規范第14章有關規定予以接地。